山东省教育厅2017年工作要点
山东省教育厅2017年工作要点 | |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6日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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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正兴中学转发 鲁教办发〔2017〕1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山东省教育厅2017年工作要点》已经厅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教育厅 2017年3月2日 山东省教育厅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省教育厅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为基本要求,以综合改革为强大动力,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坚强保证,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更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一、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1.全面贯彻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指导各地各高校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重大主题宣传,积极推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好各地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典型经验做法。 2.切实加强学校党的建设。结合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推动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修改完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院、系等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中小学党建工作情况专项督查。贯彻落实《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从严管理监督与激励关怀相结合,充分发挥主管机关(部门)党委(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保障正确的办学方向。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建阵地建设,进一步提高党建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全面开展党建工作述职考评,促进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员签订廉政承诺书,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强化“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加强问责追究,促进主体责任落实、监督责任到位。加强教育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强化对廉政风险点的动态监控。支持驻厅纪检组认真履行职责,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格实行“一案双查”。 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认真履行党委(党组)、纪委、基层党组织、党员监督职责,提高监督实效。 5.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道德建设。继续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巩固提升文明创建水平。坚持密切联系群众,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持续增强教育发展活力 6.继续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精神,督促、指导各市加快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一是推进德育综合改革。深化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建设试点工作,贯彻落实德育课程一体化实施指导纲要,全面推行全员育人导师制。加强校外教育和实践基地建设,完成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版图的绘制工作并向社会发布。开展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和家庭教育实验工作,探索建立符合山东省实际的家庭教育工作新模式。组织完成传统文化地方课程教材审定与选用工作。评选德育精品课程,建设学科德育课程资源库。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强化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二是开展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引导中小学校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启动高校与普通高中合作育人试点工作,加强特色高中建设。指导学校积极应对高考招生改革,推进分层教学与选课走班制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组织实施高中教育质量评价。三是启动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融合教育,深入开展随班就读和随园保教工作,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建设残疾儿童信息档案数据管理平台,加强医教、康教结合特殊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四是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开展“县管校聘”示范区建设项目,着力解决教师管理体制问题,加大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力度,统筹优化城乡教师资源。五是深化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和去行政化改革。全面总结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经验,引导各市进一步完善改革配套制度,探索中小学校去行政化的新路径、新方法、新举措。六是加强和改进体育美育工作。制定《山东省学校体育工作评价办法》,促进全省学校体育工作均衡发展。深化美育课程教学改革,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程,构建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校园文化、艺术展演“四位一体”的美育育人格局。七是加大第三方教育评价工作力度。根据《山东省第三方教育评价办法(试行)》,选择部分项目和部分市县,开展第三方教育评价试点工作,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八是加强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跟进指导试验区工作,及时总结改革经验,更好地引领全省基础教育综合改革。 7.继续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一是优化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模式。注重专业选择的科学性及与区域产业需求的契合度,适度增加试点专业。开展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评估,着力提高培养质量。二是深化专业及课程改革。完善专业设置“负面清单”和信息发布制度。推进品牌专业建设计划。完善公共基础课程标准、五年制和首批三年制高职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制定职业院校与应用型本科相衔接的人才培养方案。建设省级职业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一批教改项目。组织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信息化教学大赛等各项赛事并组团参加全国大赛,参与组织全国职业院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大赛工作。三是完善校企合作机制。加快推进校企合作推进办法研究制定工作。完善校企对话制度,支持学校与企业进行战略合作,优化职业教育与企业技术技能人才双向交流机制。继续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多元主体多种模式组建职教集团试点,认定一批省级骨干职教集团、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学校和企业。四是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继续实施省规范化中职学校项目建设,完成第二批验收评估和第三批中期检查,认定一批省级规范化中职学校。遴选启动第二批省级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职学校建设。实施省级优质高职院校培育工程。加强校内实训基地建设。五是加强职业院校管理。推进实施规范管理行动计划和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推进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试点工作。完善职业教育发展与质量年度报告和高职院校专业人才培养年度报告制度。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 8.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一是加强高校德育综合改革。贯彻《山东高校德育综合改革指导纲要(试行)》,完善思政育人、专业育人、文化育人、实践育人“四位一体”的德育体系。二是继续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指导高校实施二级学院取消行政级别试点改革方案,扩大改革试点高校范围。完成公办本科高校理事会组建工作,加强理事会制度建设。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三是推进“双一流”和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贯彻落实《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方案》和《推进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实施方案》,建设一批一流学科和高水平优势特色专业。四是融合优质教育科研资源。做好泰山医学院与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山东省立医院,以及齐鲁工业大学与山东省科学院整合工作。充分发挥科研机构与高校整合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做实做细整合工作方案,抓好新建学校和博士授权单位的申报工作。五是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实践教学工作,遴选一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扩大学分制改革范围,启动建设省级在线课程平台,推动高校加强在线课程建设。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规范大学生竞赛活动管理,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继续做好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和专业评估,坚持向社会发布本科高校教学质量年度报告,推动高校积极参与工程、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六是全面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继续实施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和创新平台建设工程,创新高校科研组织形式,完善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积极组织省属高校承担国家级、省部级重点研发计划任务。建立省教育、科技协同行动机制,共同支持高校加强应用基础研究。积极构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体系。七是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落实《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做好学位授予单位和授权点增列准备工作及现有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深入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全面落实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继续遴选建设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和联合培养基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拟定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指导意见,加快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 9.积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一是出台《山东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方案》,启动山东省高考综合改革。研究制定11个配套文件,推进实施25项重点工作,确保我省高考综合改革试点顺利开局。二是完善“文化素质+专业技能”春季考试招生制度,扩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试点范围,做好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招生工作,完善高职院校注册入学办法,提高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比例。三是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专项改革,积极推进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启动山东省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教育招生试点,督促指导高校根据办学定位和专业要求,确定各专业大类对高中学生选考科目的要求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使用办法,加快“专升本”考试内容、考试方式和招生录取模式改革。四是推进高考招生录取模式改革,自2017年起,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全部实行本科同一批次录取。五是深入实施国家重点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和高职院校招收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完善招生办法,加强考生资格审核。六是继续做好免费教育师范生招生工作,确保完成3000名免费教育师范生招生计划。七是加强考试招生政策宣传解读,认真组织考试招生改革培训。严格高校招生章程审核发布,规范高校招生行为。 10.开展国家教育综合改革重点推进事项试点。根据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部署,围绕健全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完善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均衡配置体制机制、推进中小学德育综合改革、深化学校体育改革、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高校学分制改革、高校人事制度改革、高校科研管理体制改革、促进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各级各类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改革、完善教育督导推进管办评分离等12项工作,明确改革任务和重点,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台账,及时调度和总结,保证重点推进事项落到实处,为全国教育综合改革提供山东经验。 三、实施惠民重点工程,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11.加快推进“全面改薄”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资金统筹、政策保障、工程质量与安全等方面的要求,采取定期通报、专项督导、定期调度等方式,督促各地加快工程进度,按时完成年度规划任务。 12.切实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政府工作部署,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破解“人”“地”“钱”问题。按照市域统筹、总量不减、结构优化的原则,把好规划调整关口。坚持月调度与通报制度,加大督查力度,建立预警与约谈机制,强化各级责任担当,督促各地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年内完成解决大班额问题任务。建立消除大班额问题工作长效机制,制定至2020年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工作规划。 13.积极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修订发布《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建立义务教育学校结对帮扶工作机制。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及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14.持续做好教育扶贫工作。深入实施教育扶贫“323”工程,坚持全面覆盖、精准施策、点面结合,全力构建到学校、到教师、到学生的教育精准扶贫体系,确保年度任务目标圆满完成。积极推进黄河滩区脱贫迁建教育扶贫工作。实施建档立卡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家庭困难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强化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精准扶贫主体责任,建立省、市、县、乡镇、学校五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教育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和绩效考评。 15.完成学前教育第二期行动计划。加强对学前教育第二期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调度和督查,保质保量完成第二期行动计划。加大城乡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力度,扩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高公共学前教育资源的覆盖面。继续推进贫困村幼儿园建设,对省直单位第一书记帮包村幼儿园进行检查验收。指导国家和省级学前教育改革实验区开展工作。研究小规模幼儿园准入问题。修订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研究制定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8-2020年)。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 16.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统一城乡义务教育资助政策,扩大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由15%扩大至30%。对建档立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和高校学生实施免学费政策。 17.加快发展民办教育和继续教育。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国家促进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有关政策,研究制定我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改善民办教育服务与管理,推动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研究制订加强高校学历继续教育事中、事后监管文件,完善年度质量报告、考试巡视等制度,稳步提升继续教育质量。大力发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继续抓好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和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办好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18.做好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发46号文件精神,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扎实做好内地民族班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我省对口援助任务,与新疆、西藏和青海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结对共建。适度扩大支教送教、师资培训规模,积极选派教师到受援地支教;接受受援地骨干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来鲁培训;组织专家、名师赴受援地送教讲学;援助重庆、贵州开展教师远程培训。继续做好我省职业教育援疆援藏工作。 四、加强保障能力建设,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19.做好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布实施工作。发布实施《山东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做好规划解读,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加强对教育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和跟踪监测。科学编制《山东省高等学校设置“十三五”规划》,按年度推进实施。积极推进省部、省市共建高校工作。 20.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生均拨款制度,探索建立学前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标准。进一步完善和贯彻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落实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生均拨款标准,提升经费保障能力。提高高职院校财政拨款生均定额,使其达到国家规定拨款标准。完善省属本科高校拨款定额改革,逐步扩大专业分类拨款上下浮动比例。加大专项经费投入,创新融资模式,建立教育产业引导基金,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发展。 2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落实中小学编制政策,实施短缺学科教师补充计划,督促各地及时补充教师。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推进落实农村教师发放乡镇工作津贴补贴、交通补助和乡村教师体检制度,推动实施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贯彻落实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强化师范生教学基本功,继续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强化实践育人,创新师范生培养模式,切实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深入实施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和农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计划,深化教师培训改革,推进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广泛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深入推进“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继续实施教师宣誓制度。加强高校青年教师师德和教学能力培训。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完善“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分级培训和考核制度。 2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高等学校人才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努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动态开放、公平公正的教育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优化高校人才引进、培养和管理机制。做好高校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深入实施“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人才团队支持计划”“山东省高校特色学科人才团队培育计划”“高校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继续办好“泰山学术论坛”和“泰山学者主题沙龙”活动。 23.全面加强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修订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完善全方位育人机制,建立健全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规范》,建立评估监测体系,规范高校学籍学历管理。依法妥善处理学生申诉,维护高校正常办学秩序。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不断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举办第五届全省师范类高校毕业生从业技能大赛,及时编制发布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年度质量报告。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 24.进一步强化教育督导。加强督导结构和队伍建设,健全督导制度体系,创新督导方式。组织实施“全面改薄”专项督导,开展对23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工作,抓好督导整改,适时申请国家评估认定。加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动态监测和复查力度。推进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做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和国家督导办安排的专项督导任务。完善《山东省县域教育现代化进程监测评价指标体系》。 25.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积极推进《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修正)》立法进程,起草《山东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山东省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推进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广泛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制定依法治校评估指标体系,推动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指导高校加强法治工作,对高校章程执行与监督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估。继续举办“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加快学生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实施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训工程。进一步推进主管社会组织的党建、规范管理和脱钩工作。 26.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通知》精神,完善“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加强数字化校园建设,深入开展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推进信息技术在各级教育管理和各学段教育教学中的深度应用,培育融合创新示范典型。 27.加快推进教育对外开放。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友好省州(道、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努力争取加大留学经费投入,适当提高资助标准、扩大资助范围。改革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经费和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分配和使用方式,提高资金利用效益。落实《山东省外国文教专家“十三五”聘请计划》。有序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支持高校举办非独立设置的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加强孔子学院(课堂)建设,服务我省教育对外开放。 28.维护学校和谐安全稳定。抓住抵御宗教渗透、校园反暴恐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维稳机制,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持续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及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学生公共安全教育和安全演练。督促指导做好校园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两个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校车服务管理工作。 29.加强语言文字工作。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大力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办好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研究制定《山东省贯彻〈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意见》。加强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和语保工程项目建设。传承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扎实推进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 30.进一步完善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厅属媒体和各级各类媒体作用,讲好山东教育故事。健全和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积极做好教育改革发展政策解读和宣传,确保教育信息主动公开。组建成立“教育新媒体联盟”,做大做强教育新媒体。强化“谁主管,谁负责,谁引导”的工作责任制,积极做好教育舆情回应工作。 31.积极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认真履行省委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落实省属高校离退休干部工作责任,加强与省属高校间的联系,发挥省直老干部工作第十联络片高校协作作用。积极支持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库建设,鼓励支持高校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发挥专业特长和技术经验优势。指导各级教育关工委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全省教育关工委工作持续健康创新发展。认真做好厅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统筹做好系统内部离退休干部工作,营造尊老敬老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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